
POINT
01

违法扣押劳动者物品
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档案等物品,不依法为劳动者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单位不退还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处室:衢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0-3082819
网址:
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fl/202011/t20201102_394622.html
POINT
02

拖欠工资
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材料
①身份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投诉人的身份。
②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若没有,可提供工资支付流水及相关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③欠薪证据材料:包括工资欠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关于拖欠工资的沟通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④投诉文书:应包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被投诉用人单位的信息,以及明确的工资数额、事实和理由。
2.提出投诉
①线下投诉:一般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详细说明欠薪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欠薪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
②电话投诉:拨打当地政府服务热线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投诉时请清晰、准确地陈述相关信息。衢州市各地劳动监察电话:
市本级:3075157
柯城区:3031681
智慧新城:3022203
智造新城:8757735
衢江区:3838669
龙游县:7019712
江山市:4011537
常山县:5012785
开化县:6010993
③线上投诉:投诉者可通过浙江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微信小程序及浙里办APP-浙里安薪模块线上平台提交投诉材料,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调查核实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后会展开调查,投诉人需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反馈结果。
POINT
03

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每月1809元,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570-3086270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每月1809元,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570-308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