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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1)参保对象:大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
(2)参保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平台企业、村(社区)组织等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其招用的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联系单位: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0-3079615
网址:
http://rlsbt.zj.gov.cn/art/2023/6/30/art_1229506773_2482045.html